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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西安婚前财产公证律师照片展示

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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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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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归谁所有?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23年12月24日 来源: 西安婚前财产公证律师 浏览:366
[导读]:  王丽律师,西安婚前财产公证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

 王丽,西安婚前财产公证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如今,不少年轻人都是婚前各自出资或由父母帮忙出资,共同买房的。但是,一旦此时不注意婚前买房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可能会对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少麻烦。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通过案例提醒人们:注意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婚前买的房,离婚起纠纷


  柳州市民韦女士向法院诉讼离婚,并请求分割丈夫何先生名下的房产。没想到,婆婆刘女士提出异议,并把他们夫妻俩起诉到法院。


  刘女士称,2007年她在城中区某小区购买了两套房子。这次诉讼的房子就是她当时购买的其中一套。刘表示,当年在同一个小区购买这两套房子时,一家人已达成口头协议,两套房产均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产权都登记在儿子名下。刘表示,自己出资在同一个小区购买两套房子,是希望一家人都住在一起。虽然房子都登记在儿子名下,但是当时口头约定了,一套归儿子,一套归自己。


  韦女士与丈夫在2010年登记结婚,但是因家庭不和闹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而当年口头协议分给婆婆刘女士的房产也在其中。刘觉得吃亏,要求法院判令把原本属于她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刘表示,当年分房有口头协议,且儿子结婚后,房子的按揭还是她缴的,是属于婚前财产,跟儿媳韦女士没有关系。


  韦女士则认为,房子在婚后还在按揭中,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财产。韦认为,在她起诉离婚时,刘女士才起诉称房子属于个人所有,明显是丈夫何先生一家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因讼争房产是婚前购买的,又没相关约定,最终判定诉讼房产不是何先生与韦女士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何先生的个人财产。


  说法:婚前谁出资,房子就归谁


  此案例中,房子是何先生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何的名下。根据相关规定,虽然该房产在银行贷款,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离婚时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即何先生所有。但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何先生对韦女士进行补偿。离婚后,韦女士可依法得到相应补偿。


  而刘女士主张诉讼房产是其所有也得到法院支持。根据,何作为所有权人,但他自认自己不是所有权人,而是刘拥有所有权,那么,从尊重事实物权,刘主张讼争房产是其所有,应予支持。


  韦女士作为何的配偶,就讼争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依据及的相关规定,向何先生以及刘女士主张权利。


  提醒:婚前买房,请保留凭证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合伙买房要慎重,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注意保留好、、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等。针对婚前购买住房可能出现的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恋爱期间合伙买房: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


  二是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是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的情况: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也应与子女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办理公证。


  结语:婚前买房要注意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富的分割问题。而财富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房屋的问题,现在就婚姻中的房产问题作一个说明。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的财富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富。笔者就曾碰到过有当事人咨询,问婚前购买的房屋,不是结婚十年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富。其实这种制度只有在国外的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而在中国的法律中对于房产这一块是没有这种规定的只有在军人退伍时的复员费以及自主择业费等,会因为夫妻存续时间不同而分割数目有不同。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约定那又另当别论。


   婚前单个人租住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的财富购买了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还是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富。一方婚前按遏购买的但是主要是以婚后夫妻双方的财富进行还款的就还款额度内,离婚诉讼时可以要求分割,但并非对房产的分割。


   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在小孩结婚时赠送房屋,两人恋爱期间但没有拿到结婚证前,如果送小孩房屋,那么就是谁的小孩谁疼,父母赠送的房屋就是小孩的个人财富,当然父母说明是赠给两个人的除外;如果是拿到结婚证后,那么赠送房屋就是小孩夫妻的共同财富,这就是婚后一家亲,当然如果父母说明是单独赠给自己小孩的除外。


   很多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得到遗产房或得到朋友亲人赠送的房产,对于这种房产法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如果遗嘱或赠送人明确是给个人的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富,离婚诉论时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有的夫妻离婚时,面临着按揭房的分割问题,按揭房屋到底如何分割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


   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婚前个人财富购房。


   这种情况下,该房仍依照夫妻共同财富来进行处理,但是处置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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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西安婚前财产公证律师
  • 作者:王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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